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> 新闻动态 > 正文

2022-12-02 08:45:00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当前,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请大家坚持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、做好个人防护,持续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人。

为落实落细新冠疫情防控措施,保障母婴安全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(皖疫防办〔2022〕786号》文件要求,本院温馨提示如下:

一、门急诊患者及家属注意事项

1、来院门诊就诊或产检、儿童体检对象及家属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。请规范佩戴口罩,查验“二码”、测量体温、出示核酸检测报告后进入。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,请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、同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抗原检测或/和核酸检测,凭检测报告进入。

2、为减少医院人员聚集,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;老人、儿童或语言行动不便者就诊时,可有一位家属陪同。患者及家属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。

3、急危重症患者,实施边救治,边检测,边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措施。家属须遵守疫情防控措施。

二、住院患者及家属注意事项

1、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时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并如实、详细告知旅居史、接触史及发热等流感样症状情况方可入院;入院后3小时内均需完成“入院检”,之后第二天均开始实行“三天三检”等疫情防控要求。

2、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,实行不探视、非必要不陪护,确需陪护时,实行“一患一陪”,固定专人,封闭管理。病情危重需要增加陪护的患者需向所在病区提出申请,病区备案后,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方可增加陪护。

三、温馨提示

为提高就诊效率,前来门诊就诊、产检、住院等服务对象在就诊前可在本地或就近做好核酸,以减少等待。谢谢各位配合!

以上防控措施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,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!

上一页: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县妇计中心整体搬迁工作

下一页:【温馨提示】进入医疗机构需查验核酸证明